清障车安全操作用户指南
一、定义与核心操作原则
清障车作为道路应急救援的关键设备,其操作需严格遵循“安全优先、双系统协同、动态检查”原则。在道路行驶、拖车作业及设备维护中,需重点关注制动联动、动力匹配、标识警示及系统状态检查,以避免溜车、制动失效、动力中断等风险。
二、基础操作规范
2.1 行车前必查事项
- 车况检查:清障车启动前需全面检查制动系统(刹车片厚度>5mm)、转向系统(无松动旷量)、车胎气压(标准胎压8-10bar,双胎车辆确保双胎气压一致)及灯光系统(前大灯、转向灯、警示灯功能正常)。
- 车胎充气规范:拖载重物时需额外检查备胎气压,避免因胎压失衡导致行驶跑偏或爆胎(胎压偏差>0.5bar时油耗增加12%)。
2.2 道路行驶安全操作
- 制动踏板联动:清障车空载行驶时,需将双制动踏板(行车制动+驻车制动)连动,防止坡道行驶中制动踏板单一失灵导致车辆溜车(尤其在坡度>8%路段需强制联动)。
- 灯光系统开启:公路行驶时,必须同步开启前大灯(近光/远光按需切换)、前后闪烁警示灯(黄/白双色),符合GB15741-2013《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》。
- 慢行标识悬挂:“慢行车辆”标识(尺寸≥40×60cm)需固定于拖挂车体尾部中央,离地高度1.5-1.8m,确保后方车辆清晰识别(夜间建议加装反光条增强可见性)。
三、制动与动力系统操作
3.1 制动系统规范
- 刹车系统调整:每行驶2000km或3个月需检查刹车间隙(鼓式制动≤0.3mm,盘式制动≤0.15mm),调整后需进行3次连续制动测试,确保制动踏板行程<150mm。
- 重物拖拽挡位控制:拖载重量>车辆额定载重1/2时,上坡/下坡需保持相同挡位(建议使用低速挡,速比1:4.5-1:5.8区间),避免换挡频繁导致传动系统过热(油温>120℃会降低齿轮寿命50%)。
3.2 挡位与启动操作
- 空挡启动要求:突发启动清障车时,必须挂入空挡(N挡),在驾驶座椅处顺时针转动启动曲柄(扭矩≥25N·m),防止动力系统误启动导致车辆窜动。
- 发动机停机状态:作业后需检查停机装置(如熄火开关、钥匙门)功能,确保停机时无燃油泄漏(柴油泄漏量≤5滴/分钟),停机时间超4小时需切断电源总开关。
四、动力与安全辅助系统
4.1 蓄电池与启动系统维护
- 蓄电池状态检查:蓄电池需保持电量>75%(电压12V时内阻≤5mΩ),连接线束无腐蚀,启动系统单次启动时间≤5秒,连续启动≤3次/组。
- 倒车报警装置:双项作业设备(如吊车/托举装置)需配备倒车语音报警(音量≥75dB,有效距离5-8m),具备障碍物距离分级提示(近距1m、中距3m、远距5m)。
五、专家操作提示
- 重载下坡禁忌:若清障车拖载重量>车辆自重时,禁止下坡拖拽(推荐采用“轻载上坡、重载停车”战术,避免制动过热失效)。
- 紧急制动流程:突发紧急情况需同步踩下双制动踏板(合力>1500N),配合方向盘小幅修正(转向角度<15°/秒),防止二次事故。
- 定期校准要求:每季度校准刹车系统灵敏度(误差≤±0.5m),并由持《特种作业操作证》人员执行,校准记录需留存≥12个月。
注:本指南基于GB/T 38216-2019《清障车通用技术条件》编制,具体操作以车辆制造商《使用维护手册》为准。

